我怪不了人,

這一定是上天對自己貪吃的懲罰。

繼前兩天褲子穿不下的慘劇後,

今天又發生一件慘絕人寰的人禍。



我以為穿長褲比較容易被發現癡肥,

因此這兩天都改穿裙子,

昨兒個跟罵幾Grace去吃麻辣,

3個小時的奮戰,

嘴巴很爽快,心情很沉重,

該減肥的人一點都不能碰那樣的東西,

但是她剛從加拿大回來,

受不了麻辣+草莓的引誘,

我當然得捨命陪君子。



沒想到眼尖的她一眼就看出我突起如小山的大腹,

還捏著我的臉說:真的該減肥了。

厚...



早上我決定還是穿裙子好,

沒想到打擊接二連三,

一件原本穿起來鬆垮垮的低腰裙,

如今連拉拉鍊都很吃力,

但是我真的沒衣服可以穿了,

只好把它拿來當高腰裙用。



我記得在阿里山上時還沒這樣誇張,

我想是因為回台北的2個禮拜,

實在太想念美食,

狂吃狂喝的下場。



我是豬,

一隻沒衣服穿的豬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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