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從不曾是誰的夢中女孩。



與Pang的相戀,

我傾其全力,掏心掏肺,

用盡全身力氣憤力一搏,

卻傷痕累累的戰敗。



我從不曾是誰的夢中女孩,

也沒有人會害怕一個不小心遺失了我,

也許對那些人而言,

我充其量只是他們生命中驚鴻一瞥的過客,

抑或是個「倒數第二個女朋友」的最佳人選。



我也想被捧在手心珍愛,

也想成為他人的魂牽夢縈,

只可惜渴望被保護的心,

一再被三心二意辜負。



數不清重複看了他的文章幾次,

越是逐字推敲,

越能發現字詞中的玄機。

文中的女孩真的不是我...

我終究還是獲得了肯定的答案。



就在他傳簡訊給我的當天,

他開設了新聞台,

就在他傳簡訊給我的當天,

他不可自拔的思念起另一個女孩。

爲什麼要在心繫他人的同時又想起我?

爲什麼連在這個時刻都要用分心來諷刺我?



他對別人滿是愛意的文字,

把我推向地獄的最深處。



文字中他明白的陳述我對他時間佔有的意義,

在他不算短的愛情歷史裡,

是我的不知進退阻礙了他風花雪月的機會。

我的存在、

我的重要、

我的價值,

都來自於8年的時間關係。

關於愛、

關於心意、

關於情緒,

我沒有被著墨的必要,

也不值得被提及。



2005年9月18日,

在分手一年一個月又23天後,

我還是無法承受他愛上別人的事實。



誰能拉一把在悲慘深井裡的我?

我就要溺斃,

再給我一口氧氣,

我發誓這一次我一定勇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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