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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總覺得唱歌得一夥人,

沒4人以上我不參與,

一點也不熱鬧,

沒有KTV應有的氣氛。



11/1凌晨1點下班,

與朋友Kevin碰面,

說真的,

兩個人繞了台北市好幾圈,

實在不知道半夜的我們可以去哪,

後來他提議:就去KTV唱歌解悶吧!

哈哈!

3個小時的時間,

都是他在唱歌娛樂我,

我只是有一句沒一句的和著,

大部份的時間在狂吃我的鳳梨炒飯,

在凌晨3點狂吃的我,

算不算自暴自棄?

這該是一種發洩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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