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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/29(二)一早進辦公室,

就發現了舊情人Pang來的E-mail:



「今晚整理電腦,

突然看到前年我們一起去泰國玩的相片,

似乎大家臉上都掛滿開心喜悅的笑容...

嗯,那的確是一段值得令人懷念的記憶,

或許我們這輩子再也沒有那樣的機會一起出去玩了。

此情可待成追憶!!!」



2003年的夏天我、Pang、Jessie以及Jeff(Jessie’s BF)一行四個人去了趟泰國,

其實1999年9月,我就跟Pang還有一些大學同學去了普吉島畢業旅行,

但是因為泰國是Jessie認為的夢幻國度,

她說這個「愛滋病大本營」超有趣,

而且便宜又好玩,

所以我們就又去了一趟,

這次的目的地是曼谷跟芭達雅。



說真的,

那次真的是非常美好的回憶,

尤其是全程有Jessie耍寶,

讓我們到哪都是笑聲不斷。



當時我甚至出現錯覺,

以為我跟Pang就會這麼開心的一直在一起。



就因為他那封信的提醒,

今晚我也忍不住回頭看那些照片,

的確大家臉上的笑容無憂且燦爛,

讓現在的我有絲羨慕。



只是那些我刻意不再想起的美麗回憶,

啪的一聲全部映在我眼前,

耳邊似乎還聽到當時大夥兒開心爽朗的笑聲。



我看著Pang照片中的笑容,

才知道原來自己一直都掛念這個人,

想念並沒有因我的刻意隱藏消失不見。



如果他不要這麼壞,那該有多好。



我說過:

「為了你我可以放棄我的事業,

如果我有能力月薪賺六萬,

我會放棄其中的三萬,

把剩下的三萬換成時間陪伴你。」



為什麼他就是不懂,

是真的不懂,

還是因為不愛,

所以根本不當一回事 ?



BTW,現在才發現當時的我有多瘦,

就是為了去泰國穿泳裝,

我整整花了三個多月的時間做睡前運動,

嘿嘿!

還真的有效果勒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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